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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可持续航空燃料征费
新加坡可持续航空燃料征费将适用于始发地—目的地旅客,以及自 2026 年十月 1 日起售出的通用航空和商务航空服务,适用于自 2027 年一月 1 日起从新加坡出发的航班;货运征费延期实施。
新加坡可持续航空燃料征费
旅客和航空服务的起始日期
新加坡民航局(CAAS)将对所有始发地—目的地旅客,以及自 2027 年一月 1 日起从新加坡出发的通用航空和商务航空航班,开始征收可持续航空燃料(SAF)征费。该征费适用于自 2026 年十月 1 日起售出的机票或服务,并且必须像其他税费和收费一样,在票价明细中作为单独项目列出(CAAS,2026 年九月 3 日)。
基金及征收结构
根据《2025 年民航局(修正)法案》,征收的 SAF 征费将汇入法定 SAF 基金。该基金用于购买可持续航空燃料及相关环境属性,并支付相关行政费用。CAAS 表示,新加坡可持续航空燃料公司有限公司(SAFCo)是一家由 CAAS 全资拥有、以担保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非营利公司,并被指定为征收代理;该公司将采购、管理、核算并分配 SAF 及相关环境属性(CAAS,2026 年九月 3 日)。
环境属性分配
SAFCo 将汇总征费产生的需求和自愿需求,然后在透明、可追踪且可核验的框架下采购 SAF 及相关环境属性。CAAS 描述了两个组成部分:分配给航空器运营商的范围 1 属性,以及由 SAFCo 集中管理、提供给希望减少商务旅行和航空货运相关排放的组织的范围 3 属性。范围 1 分配按运营商各自征费缴款的比例进行,但须达到最低分配门槛,即所征收 SAF 征费总额的 0.01%;CAAS 预计这将覆盖 80 多家客运航空器运营商(CAAS,2026 年九月 3 日)。
货运延期及实施范围
CAAS 将航空货运的 SAF 征费延期一年实施。对于货运服务,该征费计划适用于自 2027 年十月 1 日起售出的服务,对应自 2028 年一月 1 日起从新加坡出发的航班。CAAS 表示,延期为制定货运运营的征费征收机制争取了更多时间;货运涉及航空公司、快递运营商、货运代理、托运人以及各种商业安排(CAAS,2026 年九月 3 日)。
首次自愿试点
2026 年八月,SAFCo 和 CAAS 完成了首次自愿 SAF 采购试点,共有 九家公司参与,其中包括新加坡航空和酷航。SAFCo 计划在 2026 年底前发布利用征费收入采购 SAF 的征求建议书,首批 SAF 预计于 2027 年中交付并加注。这些是 CAAS 报告的实施计划,并不能证明截至 2026 年九月 3 日的公告发布时,所有由征费资金购买的 SAF 均已交付(CAAS,2026 年九月 3 日)。
记录详情
- 别称
- ["SAF Levy Singapore","sustainable aviation fuel levy","SAF Fund Singapore"]
- 管辖地区
- SG
日期表示本记录的统计期间与适用范围。核验日期并不代表规则目前已经生效。
资料来源
知识库资料截至 2026-10-07 · 知识库持续扩充中。发布数量表示现有内容,并不代表已覆盖新加坡的全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