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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药剂师理事会
新加坡药剂师理事会是卫生部的法定机构,通过注册、执业证书、培训、继续教育以及依据《2007 年药剂师注册法》规范专业行为,对药剂师进行监管。
新加坡药剂师理事会
新加坡药剂师理事会(SPC)是卫生部下属的法定机构,于2008 年九月 1 日根据**《2007 年药剂师注册法》(PRA)**重组(SPC,“关于我们”,访问于 2026 年八月 31 日; 新加坡法规在线,《2007 年药剂师注册法》,访问于 2026 年八月 31 日)。SPC 通过注册、执业证书、培训标准、继续教育以及专业行为规范来监管新加坡的药剂师。它是专业监管机构,并非药房零售商、医院雇主、药学院或一般药品监管机构。
SPC 的法定职能
理事会负责保存和维护药剂师名册,批准或拒绝注册申请,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证书,推荐可取得新加坡药学学位的课程和考试,制定并实施培训标准,推荐注册药剂师的培训和教育,并监管其行为与职业道德(SPC,“关于我们”,访问于 2026 年九月 12 日)。SPC 可附带限制条件批准注册申请,因此注册状态可能带有影响执业范围的条件。这些职能回答的是专业授权问题。它们并不意味着 SPC 会批准每一种药品、为每个药房场所颁发许可证,或判定药剂师向某位患者提供的建议在临床上是否恰当。
注册与执业证书
药剂师必须在 SPC 注册并持有有效的执业证书(PC),才能在新加坡从事药学执业。SPC 表示,根据 PRA 第 28 条,未持有有效 PC 而从事药学执业或使用“药剂师”称谓属于违法行为(SPC,“续领执业证书”,访问于 2026 年八月 31 日)。注册与 PC 相互关联但并不相同:某人的名册状态本身并不能证明其当前 PC 仍然有效。
SPC 为新加坡药学学位毕业生以及海外受训毕业生或药剂师分别规定了申请途径。新加坡学位申请人通常须在 SPC 批准的培训地点至少有 12 个月的实践经验;海外受训申请人可能需要具备认可的资格、完成规定培训、在获批的新加坡就业环境中工作,并通过能力和法证考试,方可获得有条件注册(SPC,“申请注册”,访问于 2026 年八月 31 日; SPC,“海外受训药学毕业生/药剂师”,访问于 2026 年八月 31 日)。各途径的具体要求不保证申请获批或获得就业。
培训、有条件执业与继续教育
SPC 的注册框架将教育和受监督的实践经验与专业授权相衔接。海外受训药剂师的申请途径可能包括注册前培训、能力和法证考试、依据能力框架进行评估,以及有条件注册,之后再按照 SPC 的要求逐步取得后续资格(SPC,“海外受训药学毕业生/药剂师”,访问于 2026 年八月 31 日)。因此,培训岗位不等于不受限制的执业,就业聘用通知也不能替代注册或 PC。
对于注册药剂师,继续专业教育(CPE)是维持执业状态的一部分。SPC 当前的 PC 续领指南指出,已满足适用 CPE 要求的药剂师必须在公布的续领窗口期内在线续领;根据该指南,未满足 CPE 要求的药剂师没有资格续领(SPC,“续领执业证书”,访问于 2026 年八月 31 日)。续领日期、费用和逾期收费属于时效性行政规定,应查阅 SPC 当前通知,不应将其照抄为永久不变的事实。
SPC 与其他卫生主管机构的职责边界
SPC 监管的是药剂师这一专业人员。卫生科学局监管许多健康产品及相关产品安全事项;卫生部和其他主管机构则管理范围更广的医疗保健政策、场所、服务和公共卫生要求(HSA,“关于我们”,访问于 2026 年八月 31 日)。药剂师在 SPC 注册,并不意味着其经手的每种产品都获准使用、药房场所已满足所有许可要求,或某种药物适合每位患者。这些是不同的问题,需要查阅相关产品、服务、临床和专业资料。
SPC 也不应与新加坡医学理事会、新加坡护理委员会或联合卫生专业委员会混为一谈。这些机构依据不同法规监管不同的专业群体。一个医疗机构可以雇用多个类别的受监管专业人员,但在同一机构任职并不会合并他们的名册、PC 规则或纪律责任。
SPC 与共享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自2020 年一月 1 日起,**医疗保健专业委员会秘书处(SPB)**为 SPC 提供秘书处和运营职能支持;与此同时,药剂师的注册和监管仍由 SPC 依据 PRA 管理,SPC 对 PRA 下的专业及法定事务保有自主权和独立性(SPC,“医疗保健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访问于 2026 年九月 12 日)。共享行政支持可以解释共同的在线服务和联系渠道,但这并不会使 SPB 成为药剂师监管机构,也不会将 SPC 的法定决定权转交给一般秘书处。对于当前的注册、PC、CPE、培训和行为规范问题,应以 SPC 的最新指南及 PRA 为准。
记录详情
- 别称
- ["Singapore Pharmacy Council","SPC"]
- 管辖地区
- SG
日期表示本记录的统计期间与适用范围。核验日期并不代表规则目前已经生效。
资料来源
- Singapore Pharmacy Council — Who we are 访问日期 2026-09-12
- Singapore Pharmacy Council — Home 访问日期 2026-09-12
- Singapore Pharmacy Council — Apply for registration 访问日期 2026-09-12
- Singapore Pharmacy Council — Foreign-trained pharmacy graduates and pharmacists 访问日期 2026-09-12
- Singapore Pharmacy Council — Renewal of Practising Certificate 访问日期 2026-09-12
- Singapore Pharmacy Council — Secretariat of healthcare Professional Boards 访问日期 2026-09-12
- Health Sciences Authority — About us 访问日期 2026-09-12
-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 Pharmacists Registration Act 2007 访问日期 2026-09-12
知识库资料截至 2026-10-07 · 知识库持续扩充中。发布数量表示现有内容,并不代表已覆盖新加坡的全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