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据集

数据集

东盟成员资格与架构要点

以日期明确的《东盟宣言》和《东盟宪章》为依据,说明创始成员、现有十一成员的数量、协商一致决策规则及新加坡担任主席国的安排,同时不将东盟文件视为新加坡国内法。

最近核验: 2026-08-13 状态: verified

东盟成员资格与架构要点

这些条目用于支持关于东盟作为区域组织的检索。与个别成员国的双边档案应归入各国文章。

创始与成员资格

要点 内容 注意事项
《曼谷宣言》签署 1967 年八月 8 日 五个创始成员: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
新加坡地位 创始成员 并非后来加入的国家
东盟共同体正式成立 2015 年底 三大支柱:政治安全、经济、社会文化
东帝汶加入 在第四十七届东盟峰会上成为第十一个成员,2025 年十月 26 日 2025 年十月之前的资料可能仍称成员国有十个
秘书处 雅加达 政府间组织,并非超国家联盟

来源:《曼谷宣言》;东盟峰会主席声明,访问于 2026 年八月 13 日。

决策规则与法律效力

项目 《东盟宪章》/实践 检索注意事项
默认决策方式 协商与协商一致(《宪章》第 20 条) 若无法达成协商一致,峰会可决定采用其他方式
国内法律效力 文件通过各国国内程序生效 东盟宣言 ≠ 自动成为新加坡成文法
“东盟方式” 非正式、不干涉、循序渐进地协调 面对有分歧的议题时,可能减慢集体行动

来源:《东盟宪章》,访问于 2026 年八月 8 日。

新加坡担任主席国

要点 内容
新加坡下次预定担任主席国 2027 年(东盟成立六十周年)

来源:新加坡外交部 2026 年二月 27 日委员会拨款辩论,访问于 2026 年八月 8 日。

必须避免混淆的规则

规则 详情
成员数量有时间界定 东帝汶于 2025 年十月加入后,才使用十一这一数字
东盟 ≠ 双边政策 新加坡的双边立场不会自动成为“东盟政策”
论坛 ≠ 东盟本身 ADMM-Plus、EAS、ARF 以东盟为中心,但属于不同机构
法律效力 不要将东盟描述为欧盟式立法机构

记录详情

别称
["ASEAN member count","Bangkok Declaration","ASEAN Way","Timor-Leste ASEAN"]
管辖地区
SG
每行数据的含义
one dated anchor in asean-anchors
更新频率
when primary sources revise anchored facts
来源格式
markdown

日期表示本记录的统计期间与适用范围。核验日期并不代表规则目前已经生效。

资料来源

知识库资料截至 2026-10-07 · 知识库持续扩充中。发布数量表示现有内容,并不代表已覆盖新加坡的全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