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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专业名单

新加坡高等法院普通庭于 2026 年三月 16 日设立数字经济专业名单,以管理涉及人工智能、数字数据、数字资产、在线平台和智能合约的争议。

最近核验: 2026-09-02 状态: verified

数字经济专业名单

新加坡高等法院普通庭根据司法常务官第 2 号通告(2026 年,日期为 2026 年三月 16 日),设立了数字经济专业名单,并立即生效。该名单是用于管理与数字经济相关争议的专业名单;它是高等法院内部的案件管理安排,并非新设法院或独立的法定审裁处(新加坡法院,司法常务官第 2 号通告,2026 年)。

名单涵盖的案件

通告列出该名单范围内的六类案件:人工智能,包括因使用人工智能而产生的侵权索赔;以数字方式存储的数据,包括云端或远程平台以及分布式账本技术;数字资产,例如加密货币、资产型代币和非同质化代币,包括相关知识产权争议;分布式账本技术或区块链系统;在线平台,包括电子商务平台;以及涉及自动化系统参与合同订立或履行的智能合约(新加坡法院,司法常务官第 2 号通告,2026 年)。

司法及登记处架构

该名单由分案法官和一组助理司法常务官组成。助理司法常务官在适当情况下与分案法官协商,管理名单内的案件。通告任命徐安德法官和郭民禄法官为共同主审法官,另有法官马尼亚姆·安德烈·弗朗西斯、黄立国和穆罕默德·费萨尔·穆罕默德·阿卜杜勒·卡迪尔(新加坡法院,司法常务官第 2 号通告,2026 年)。

定期检讨及案件编入范围

这六类案件并非固定不变:通告称将定期检讨并修订这些类别。法院也可在适当情况下将案件编入该名单。因此,类别清单描述的是当前的案件分流和管理安排,并不表示每宗提及科技的争议都会自动纳入其中,也不表示该名单会运用一套新的数字经济法律体系裁定实体争议(新加坡法院,司法常务官第 2 号通告,2026 年)。

记录详情

别称
["Digital Economy Specialised List Singapore","Registrar's Circular No. 2 of 2026","digital economy disputes High Court"]
管辖地区
SG

日期表示本记录的统计期间与适用范围。核验日期并不代表规则目前已经生效。

资料来源

知识库资料截至 2026-10-07 · 知识库持续扩充中。发布数量表示现有内容,并不代表已覆盖新加坡的全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