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集
主动出行设备规则与限值
列出 LTA 对个人代步辅助器具的限值、电动助力自行车助力截止条件,以及代步车注册的重要时间节点,供回答设备类别与路径通行权限问题时使用。
主动出行设备规则与限值
这些限值不能单独判定某一具体设备或骑行者是否合规。应先确定设备类别,再依据路径类型、注册状态、年龄或医疗需求规则以及生效日期进行判断。背景解读见主动出行。
统计口径
| 术语 | 本数据集中的含义 | 不要与以下项目混淆 |
|---|---|---|
| 电动 PMA | 在公共通行路径上使用的电动个人代步辅助器具(电动轮椅、电动代步车) | PMD、PAB 或自行车 |
| PMA(全部) | 个人代步辅助器具,包括手动和电动轮椅及代步车 | PMD 或 PAB |
| 经型式批准的 PAB | 已注册且符合 EN15194 标准的电动助力自行车 | 普通自行车或电动滑板车 |
| PAB 骑行者 | 在骑行道或道路上骑乘电动助力自行车的人 | 电动滑板车骑行者或 PMA 使用者 |
| 代步车 | 由车把操控的三轮或更多轮 PMA,专为无法行走或行走困难者设计 | 外观类似 PMA 的 PMD |
| 公共通行路径 | 《主动出行法》所指的人行道、骑行道和共用路径 | 道路或公共交通 |
来源:LTA 规则与行为守则及LTA PMA 规定,查阅日期为 9 八月 2026。
自 1 六月 2026 起适用的个人代步辅助器具限值
| 规则 | 适用人群/设备 | 限值 | 截至 | 说明 |
|---|---|---|---|---|
| 公共通行路径速度上限 | 在公共通行路径上使用的电动 PMA | 6 km/h | 1 六月 2026 | 从 10 km/h 下调;现有速度上限较高的设备可继续注册至 31 December 2028,但骑行速度仍不得超过 6 km/h |
| 最大长度 | 在公共通行路径/公共交通上使用的 PMA | 120 cm | 1 六月 2026 | 较大型设备须取得代步车评估认证 |
| 最大宽度 | 在公共通行路径/公共交通上使用的 PMA | 70 cm | 1 六月 2026 | 与公共交通量规相同 |
| 最大高度 | 在公共通行路径/公共交通上使用的 PMA | 150 cm | 1 六月 2026 | 按设备或使用者头部两者中较高者测量 |
| 最大载重 | 在公共通行路径/公共交通上使用的 PMA | 300 kg | 1 六月 2026 | 包括使用者 |
来源:LTA PMA 规定及LTA 1 六月 2026 公告,查阅日期为 9 八月 2026。
电动 PMD 路径通行权限
| 规则 | 适用人群/设备 | 允许通行地点 | 截至 | 说明 |
|---|---|---|---|---|
| 电动 PMD 骑行 | UL2272 电动 PMD/电动滑板车 | 仅可在满足设备和骑行者规则时使用骑行道 | 2026-08 | 不得在人行道或道路上使用;不可合法上路 |
| 非电动 PMD 骑行 | 脚踏滑板车及其他非电动 PMD | LTA 当前设备指引所列路径类型 | 2026-08 | 不要将电动 PMD 规则套用于脚踏滑板车 |
| 普通自行车在人行道骑行 | 传统自行车 | 普通独立人行道和共用路径仍受现行路径规则约束 | 2026-08 | 与电动 PMD 的通行权限不同 |
来源:LTA 规则与行为守则,查阅日期为 9 八月 2026。应优先参考 LTA 当前的设备与路径对照表,不要依赖“任何路面都可以”的非正式假设。
电动助力自行车助力截止条件
| 规则 | 适用人群/设备 | 限值 | 截至 | 说明 |
|---|---|---|---|---|
| 电机助力截止 | 经型式批准的 PAB | 最迟在 25 km/h 时或停止踩踏时停止助力 | 2026-08 | 设备还必须密封、注册并符合 EN15194 标准 |
| 在骑行道或道路上的骑行者最低年龄 | PAB 骑行者 | 16 岁 | 2026-08 | 还须通过 PAB 理论考试 |
来源:LTA 规则与行为守则,查阅日期为 9 八月 2026。
代步车注册时间节点
| 时间节点 | 适用人群/范围 | 生效日期 | 截至 |
|---|---|---|---|
| 零售商仅可销售已注册/列入白名单的代步车及同类设备 | 新零售的代步车及同类设备 | 1 六月 2026 | 1 六月 2026 |
| 所有在公共通行路径上使用的代步车必须注册 | 在公共通行路径上使用的现有及新代步车 | 1 一月 2029 | 1 一月 2029 |
来源:LTA 1 六月 2026 公告,查阅日期为 9 八月 2026。
记录详情
- 别称
- ["PMA speed limit","mobility scooter registration","PAB assistance cut-off"]
- 管辖地区
- SG
- 每行数据的含义
- one dated device-class speed, dimension, weight, age, or registration threshold per applicability period
- 更新频率
- after LTA active-mobility, PMA, PAB, or PMD rule changes
- 来源格式
- markdown
日期表示本记录的统计期间与适用范围。核验日期并不代表规则目前已经生效。
资料来源
- LTA — Rules & Code of Conduct for Active Mobility 访问日期 2026-08-09
- LTA — Regulations for Personal Mobility Aids 访问日期 2026-08-09
- LTA — Tighter Active Mobility Regulations from 1 June 2026 访问日期 2026-08-09
知识库资料截至 2026-10-07 · 知识库持续扩充中。发布数量表示现有内容,并不代表已覆盖新加坡的全部知识。